各市 ( 含定州、辛集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雄安新区营商环境局,省有关部门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失信惩戒措施,加快推进失信惩戒落地落实,构建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失信惩戒机制,切实提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质量和水平,我局依据《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4年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地方性法规,编制形成了《河北省失信惩戒措施事项清单》《河北省失信主体认定事项清单》。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认真执行。
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202 5 年 3 月 2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