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相关规定,由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报告所列数据中对外公开总数量,统计期限自2018111日起(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成立)至20201231日止;其他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

一、 总体情况

2020 年,省政务服务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等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以更高质量、更高水平的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为建设法治政府、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作出积极贡献。

(一)以制度体系建设为保障,不断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制定印发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内容、范围、方式、程度等,从制度层面进一步推动我办政务公开工作更加有序规范。制定《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把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召开党组会,根据河北省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研究制定我办《2020年政务公开责任分工方案》,聚焦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着眼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我办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坚持目标导向,结合2019年度政务公开考核指标及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情况,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对重要文件公开、依申请公开、新媒体平台、对基层政务公开指导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抓好工作落实。按照省政府办公厅通知要求,印发《关于做好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和政务公开负面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组织指导各处室(中心)开展政务公开“两个清单”编制工作并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工作要求多次修改完善。“两个清单”印发实施后,在我办门户网站发布,组织各处室严格对照清单要素,实现“应公开,尽公开”,并动态调整。

(二)以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为核心,全方位加强政策宣传解读。 制定宣传解读工作方案,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提升政策解读规范化水平;坚持媒体解读与部门解读相结合,在《人民日报》《中国改革报》等主流媒体登载“助力复工复产 压缩审批时限 网上即时办理”“有事不用跑 服务送上门——河北推动政务服务事项进乡进村”“河北政务服务打造创新样板”等解读稿件,在河北广播电视台、《河北日报》、新华网、人民网、河北新闻网、长城网等发布政策推进动态新闻40余次。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解读 保障政策实施效果的通知》,让市场主体更好地了解政策、掌握政策、用好政策,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制定我办《关于加强和规范新闻发布和舆情应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把好新闻媒体的宣传导向,对外全面、主动、客观、准确介绍政务服务改革工作,提升政务服务工作知名度、美誉度,为推进全省政务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在河北政务服务网、“冀时办”移动端建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服务专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服务专栏和复工复产专栏,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最关切、最权威、最准确的政策信息;积极配合省政府办公厅加快建设“政策直通车”政策宣传解读平台,以河北政务服务网为主渠道,“冀时办”移动端为补充,作为省政府政策宣传解读的权威平台之一,分类汇集全省现行有效的政策文件和权威解读,为市场主体提供集成“一站式”“移动式”政策服务。

(三)以平台建设为支撑,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加丰富的公开体验。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工作要求,组织对我办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改版,印发《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的实施方案》,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找准定位、优化功能、注重衔接、保证数据同源。按照政务检查考核指标和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意见,每季度开展政务新媒体自查工作,持续促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省政府微博微信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分工方案,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工作及时限要求,具体流程等,切实发挥我办政务新媒体对省政府微博微信服务保障作用。上线“冀时办”2.0版,上线各类便民应用1978项,高效解决企业及群众反馈的各种问题。加快省级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在省政务服务大厅开设政务公开专区,为群众提供一站式咨询、查询、自助办理等服务。开通试运行由热线电话、网站、微信、移动客户端等多媒体联动渠道构成的河北省12345政府服务热线,受理并转办涉及省政府各部门职能和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以及跨区域的咨询、求助、投诉、举报、建议、表扬等事项,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四)以强化管理为关键,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管理服务水平。 对现行实施的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审核清理,及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制定规范性文件2件,修订规范性文件5件,并全部经过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经清理,现行实施的规范性文件共17件。对政务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把政府信息公开融入公文办理流程,在信息产生同时,对信息公开范围和方式加以明确,一并履行审批手续,及时将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通过适当的方式予以公开。2020年共发布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政策文件等政府公开信息240条,在政策直通车审核发布信息300余条,移交省档案馆信息40条。依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14件,全部在法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对属于我办公开范围的事项,详细告知申请查询方式和途径;不属于我办公开范围的事项,及时告知其向相关部门咨询了解,充分保障申请人依法获取和利用政府信息。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确保程序严谨,文书准确,进一步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积极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020年,我办共收到省人大代表建议18件,主办件7件,会办件11件;收到省政协提案63件,主办件24件,会办件39件,除0744号政协提案正在办理外(根据领导指示,此件可延期办理),其他均在办理时限内按照办理要求进行了反馈,应当公开的均按要求及时在门户网站公开。

(五)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主线,持续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 加强“放管服”改革领域重要政策信息公开,《关于河北省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关于推进创业创新审批服务“百事通”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衔接落实国务院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等政策性文件及时在办门户网站公开。通过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和省政务服务中心等线上线下渠道,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服务评价、办理结果等信息并动态调整更新。编制印发全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 (共计660项) 、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 (共计540项) 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含中介服务事项87项和技术服务事项65项) 三张清单,在省政务服务网公开,以清单促进部门理清职责关系,规范权力运行。制定印发106项全省统一的“百事通”办理规范,并在省政务服务网开设“百事通”主题套餐服务专区,进一步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强化社会信用信息公开,印发《河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河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为我省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提供了基础依据和行动指南;加快全省信用信息五级平台“一张网”建设,信用信息归集取得突破,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河北)归集数据14.2亿条;在“信用河北”网站依法依规对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红黑名单等信用信息公开公示。加强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编制、公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确保公共资源配置过程中产生的政府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内容外,在指定媒介依法及时予以公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各类业务信息共计206940条,通知公告147条;省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政府采购类公告9269条,工程建设类公告3809条,国有产权类公告1379条,国际招标公告634

(六)以规范化标准化为目标, 着力提升基层政务公开质量和水平。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部署,为进一步促进基层政务服务机构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切实提升基层政务公开质量和水平,研究制定我办《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实施方案》,明确分工、指导责任,提出工作要求,全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印发《政务服务便民利企提升工程工作方案》《河北省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事项参考清单》《关于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2020年度政务服务工作评价办法》等文件,聚焦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各项工作任务,运用多种手段,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为全省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供重要支撑。以广大基层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对乡、村两级办事服务信息进行简化、优化、归类、集成,研究起草了《群众办事一本通》(个人版138项、企业版(45项),方便企业和群众查阅,最大程度便民利企。谋划乡村政务公开,研究设立乡村政务公开专区,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办理事项、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收费标准及依据、监督电话和网上可办流程等信息,稳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7

7

1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2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2

4789 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 属于国家秘密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 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3

 

 

 

 

 

 

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3.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重复申请

 

 

 

 

 

 

 

3.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1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五、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 年省政务服务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先进地区相比,与群众期盼相比还有差距,一是政务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对政务公开工作投入精力不够;二是政策发布解读有待加强,一定程度存在发布不及时,解读不深入,形式单一的问题;三是政务新媒体平台需进一步完善等。

2021 年,我办将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进一步提升全办人员政务公开意识,除按规定不予公开的文件外,原则上实现“应公开、尽公开”;加大政务公开制度执行力度,以制度公开为着力点,突出规范性文件、重点领域信息等公开,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含金量”;着力提升政策发布解读回应水平,加强政策解读和引导,加大政策发布解读力度,丰富政策解读形式,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让企业群众知晓政策,了解政策,用好政策,以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扎实成效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支撑,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1 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