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规定发布本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安排,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紧盯重点领域,紧贴民生关切,持续深化政务服务领域信息公开,推动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北篇章贡献力量。

(一)扎实推动主动公开。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平台发布各类政策文件、建议提案办理、财政预决算等信563条,向“两馆一中心”移交公开政策文件及解读文件39件。强化办事服务信息公开,河北政务服务网及时更新发布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办事服务信息,动态调整发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政务服务(除行政许可、行政备案外)事项清单(2023年版),制定并及时发布公共服务(非依申请)事项清单(2023年版)、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通用目录(2023年版);“冀时办”上线“政策专区”,全年发布政策文件信息3173条。强化信用信息公开,省信用平台累计归集“双公示”信息1360万条,并及时在信用公示专栏公开。

(二)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完善我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制度,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查、办理、答复、归档等各项工作2023年,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件,办结率100%,比去年减少6件,无行政复议、诉讼等情况。

(三)持续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印发通知,严格落实文件信息公开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政策文件信息公开。印发我局合法性审核审查工作办法,要求所有行政规范性文件须经合法性审核、集体研究审议等程序。全年共审核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10件,已按时向省司法厅报备并全部在门户网站公开。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清理,以省政务服务办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28失效1件,废止1件,保留实施26件。

(四)不断优化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优化调整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二级栏目,提升易用性。优化升级河北政务服务网功能,开设跨省通办专区、网上好办专区、助企惠企服务专区、民生保障服务专区等各类特色服务专区46个。加强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开设14个地方频道,501种民生服务上线“冀时办”。提升12345热线接办质效,各市热线接通率稳定在98%以上,省级接通率达100%,全省服务满意度99%以上,省领导充分肯定。优化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功能,打造集约规范、集成融合的一站式服务专区。

(五)进一步加强监督保障。统筹全局工作,把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重点工作相结合,印发我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不定期对政策文件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印发提醒函,对文件公开或政策解读不到位、不及时、不规范等情况,要求限时整改。加强重点领域政策宣传解读,制定工作方案,开展招投标“双盲”评审政策措施重点宣传周活动,全面推介“双盲”评审改革成效;抓好灾后重建政策解读,出台支持灾后重建8条政务服务措施,河北政务服务网开设灾后重建专区,接受“政策一问到底·营商政策连连问”专访,就灾后重建政策措施进行专题宣传解读,助力受灾企业尽快复工复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0

2

26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事项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0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与省委、省政府要求相比,于市场主体人民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公开主动性不足,政务新媒体平台作为办事服务平台好用性易用性有待进一步提升,政策文件公开标准把握不准,政策宣传解读形式渠道单一,优质高效便捷的政策服务体系还未形成。

2024年,我局将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进一步开拓思路、创新举措,推动数据和政务服务领域政务公开工作深化拓展。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交流学习借鉴,提升全员主动公开意识。二是优化完善“冀时办”服务功能,提高基础支撑能力,实现从“掌上可办”到“掌上好办”转变。三是规范政策文件公开,严格政策文件源头认定和审核把关,科学把握时度效,实现政策文件“应公开、尽公开”。四是拓宽政策宣传解读渠道,开设运营抖音号、微信视频号,提升政策知晓度、关注度和传播度,让市场主体和企业群众更好更快享受政策红利;依托企业服务中心、12345热线等平台,发挥集聚平台、直面企业群众优势,提供“面对面”“点对点”等多形式政策解读服务,推动惠企利民政策精准直达快享。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相关要求,2023年我办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