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关于2025年度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证件审核的通知
按照《河北省 2025年度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公告》有关要求,现将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招录公务员证件审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时间
2025年4月13日至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二、审核地点
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 9号)西配楼4楼会议室。
三、审核出具证件及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笔试准考证;
3.本科、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学信网证明;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4.中共党员证明,由党员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内容包含姓名、身份证号、入党时间等信息;
5.基层工作经历证明;
6.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
7.符合报考职位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
四、其他事项
1.考生出具的证件类材料原件返还考生,留存复印件1份;其他证明类材料留存原件。
2.证件审核需考生本人到场,未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证件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3.经证件审核,报名信息真实有效、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进入面试。如发现有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严重弄虚作假的要追究责任。
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2025年4月10日